【招租公告】十里藍院17號樓501室房屋出租項目公開招租
2024-02-29
為確保資產增值保值,充分體現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南通通州灣科教產業投資有限公司決定將十里藍院17號樓501室房屋向社會公開招租?,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租標的地點及面積 招租標的物位于通州灣示范區秋實路58號17號樓501室,面積123.27平方米。 二、 報名參加競租需攜帶以下材料 1、個人報名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單位報名者需攜帶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稅務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如三證合一的只需營業執照),法定代表身份證明,委托代理人報名參加競租報價的,還應提交加蓋單位公章并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的授權委托書一份; 3、競租保證金人民幣壹萬整匯款憑證(匯款至招租人指定賬戶,注明競租保證金); 名稱:南通通州灣科教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交通銀行南通分行營業廳 賬號:326008602018170057761 三、 招租形式及標底價格 1、采用公開競租,競租底價(詳見招租文件); 2、競租期間所有費用自理,競租者在標書中需注明(經營項目),提供有效證件及聯系方式,標明整體報價; 四、 注意事項 1.出租方承諾合法享有該房屋出租權; 2.按房屋現狀出租; 3.出租前的水電等費用由出租方當場結清,承租期間的水電等各項費用由承租人與出租人按實結算; 4.在租賃期內,如遇市政建設、城市規劃調整等特殊情況,確需提前收回該房產的,出租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須無條件接受,并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5.租賃期間的房屋修理費用、或因風雨雷電等自然原因致使房屋漏雨、損壞等造成承租方損失的,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責任; 6.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未征得出租方同意不得轉租或以合作承包等其它方式變相轉租; 7.承租人在進行房屋裝修時不得破壞房屋主體結構,裝修方案須先報出租方同意認可; 8.租賃期內的安全由承租人負責,發生意外事故,影響其他人財產、人身安全,損失均由承租人負責。在租賃期內,承租人利用該房產進行違法經營被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出現安全隱患不予整改的,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收回該房產,承租人應承擔所有責任; 9.承租人須認可合同文本中的條款。合同到期或解除,承租人應在到期日無條件撤出,出租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6、不得擅自轉租,合同期限為1年,簽訂合同后,租金按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五、招租報名時間、地點、聯系電話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03月08日17:00 報名地點:江蘇省通州灣示范區夏荷路431號6號樓1樓 招租人:南通通州灣科教產業投資有限公司 聯系人:周女士 電話:13142699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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